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根据《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开展了第三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初步认定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5个单位为第三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
附件:第三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8月29日
(联系人:郑威,联系电话:020-83133412,传真电话:020-83133335)
附件
第三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名单
序号 地市 产业基地名称 1 顺德区 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 惠州市 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 3 江门市 双水废钢铁回收利用基地 4 茂名市 东莞大朗(信宜)产业转移工业园 5 汕尾市 汕尾市城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