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培育发展大型骨干企业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粤发〔2013〕6号)及其《分工方案》(粤委办发电〔2013〕94号),加强对大型骨干企业的统计监测和分析,现将《广东省大型骨干企业统计制度》(经省统计局审核同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网上数据报送平台正式开通之前,请有关企业采用纸质的形式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附件:1.广东省大型骨干企业统计制度
2.2013年纳入统计范围的大型骨干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11月13日
相关附件: 粤经信政策〔2013〕507号附件1-2.doc下一篇:关于拟认定热电联产机组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