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春运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4年春运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预计全省将发送旅客1.45亿人次,同比增长1.3%。其中:公路水路发送旅客1.17亿人次,同比基本持平;铁路发送旅客2230万人次,同比增长7.6%;民航发送旅客570万人次,同比增长10%。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3〕26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意见要求和全省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按照“为民务实、统筹协调、科学组织、平安顺畅”的指导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春运工作。各地春运领导机构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负责春运工作的领导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检查督导,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二、强化安全生产,夯实春运安全基础
安全生产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春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各地要组织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夯实春运安全基础。公安交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完善监控措施,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依法查处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尤其是粤北地区冬季结冰、多雾,长大坡道集中,要集中力量加大对超载、超速车辆的检查力度,确保全省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海事部门要加强对主要渡船渡口、通航水域、客轮适航性的检查,加强雾航管理,加大对非法载客船舶的打击力度,重点抓好琼州海峡的安全管理工作。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船、飞机及相关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各级政府、公安、武警等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集中力量对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进行治安整顿,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制贩假票、拉客宰客等侵害旅客权益的非法活动,确保春运期间治安秩序良好和广大旅客安全出行。各客运站要切实做好防火、防暴和危险物品查禁工作。卫生部门要组织并指导各单位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防控工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机场周边地区电磁环境的监测检查,消除对航空无线通信的干扰。各机场所在地政府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航空安全宣传教育,避免烟花、风筝、气球、孔明灯等对航空运输飞行安全的影响。
三、科学安排运力,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车票预售的情况,提前做好运量预测,用好用足运能,安排好车、船、飞机的运行计划和加班计划。要认真总结历年来春运的经验,制定周密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组织好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配合,做好港站疏运工作,尤其是高铁站的公交接驳工作。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落实好凌晨2点到5点长途客运车辆的试点接驳运输政策,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保证公路长途旅客出行需求。同时,要继续完善公路客运车辆超载卸客转运工作,妥善解决超载车辆放行条件、转运车辆衔接、转运目的地范围等核心问题,维护转运旅客和转运客运企业的权益。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和生活物资运输。各地要加强对电煤、成品油、粮食和节日应市商品等重点物资保有量的监控,密切与重点物资供应、运输、需求企业的联系,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保障全省经济运行正常和社会稳定,保障春节期间市场供应,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四、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春运服务质量
春运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志愿者为旅客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把服务打造成广东春运的品牌。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改善乘车秩序和售票环境,努力提高运输效率和正点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文明执法,以服务区和执勤点为阵地,主动为广大旅客和车主提供便民服务。物价部门要加大对春运票价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乱涨价、乱收费等行为,妥善处理旅客投诉,保护旅客合法权益。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方式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航班、气象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为旅客购票和出行提供便利。各级地方政府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劝留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过春节,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物质文化生活,让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在喜庆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春节。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春运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省春运办汇报。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民航中南管理局、广铁集团、省交通集团、省机场集团、各市春运办要建立春运主要信息日汇报制度,每日11:00时前将前一日的旅客发送情况、主要工作动态等信息报省春运办。为应对天气变化对春运工作的影响,省气象局开辟了2014年广东春运服务专栏(http://gd.weather.com.cn/zt/cyzt/2030953.shtml),提供3日内天气预报信息。
春运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2月28日前报省春运办。
广东省春运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4年1月13日
(省春运办值班电话:020-83133250,传真:020-83135984,电子邮箱:gdscybgs@163.com)
相关附件: 发改运行〔2013〕26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