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3〕25号),省政府于2013年3月至4月组织省有关部门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2012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告如下:
惠州、广州、茂名、珠海、东莞、揭阳、佛山、潮州、江门、肇庆、汕头、梅州、清远、云浮、深圳、中山、韶关、湛江等18个市为超额完成等级,阳江、河源、汕尾等3个市为完成等级。全省各市均完成了2012年和“十二五”前两年的节能进度目标,清远、河源、云浮、潮州、揭阳5个市累计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50%以上;各市均较好的落实了节能措施,惠州、东莞、佛山、珠海、广州等5个市落实节能措施情况最好。
“十二五”期间,我省节能任务非常艰巨,形势非常严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约束性目标。
附件:1.2012年度各市政府节能考核结果综合排名
2.2012年度各市政府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排名
3.2012年度各市政府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排名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广东省统计局
2014年4月15日
相关附件: 二○一四年4号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