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办公室关于做好财政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4-07-30     点击量:

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评〔201444号)要求现就开展2014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绩效自评范围

  财政部2013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资金(财建〔2013〕566号、粤财工〔2013〕419号)。

  二、自评材料报送方式及内容

  1.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评〔201444)(附件1)要求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报项目自评材料,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自评材料,编写本部门自评材料和汇总各项目承担单位的佐证材料,并于2014年8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委(材料一式一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2.项目自评材料包括:《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2)、《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附件3)、《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5)及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账、验收证书、专利、标准等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并严格按附件1分类要求提交)。

  三、绩效自评有关要求

  1.绩效自评报告除按照参考提纲内容撰写外,侧重说明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支出情况并与年度资金计划对比分析;项目主要目标实现情况、阶段性成果说明和分阶段目标、效益情况并与预期目标、效益对比分析等。

  2.所填报表格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网址:www.gdei.gov.cn )“技术创新”栏目下载。

  3.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逾期不报项目自我绩效评价报告的单位,将被视同绩效目标没有达到。各单位自我绩效评价报告的结果,将作为今后项目及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 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评〔201444号)

     2. 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3. 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4. 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填写说明

     5. 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6. 佐证材料递交说明

     7. 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项目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4年7月29

  (联系人:易贤辉、童文锦,电话:020-83133257

相关附件: 粤经信办函〔2014〕216号附件1-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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