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2013-2015年)及注塑机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粤经信节能函〔2013〕3016号文印发)、《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粤财工〔2013〕389号),为大力推动我省电机能效提升工作,结合各地工作进度情况,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拨付给9个地级市及省财政直管县第二批电机能效提升项目补贴资金1.55亿元(详见附件)。现按规定对拟下达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8日(共七个工作日)。如对下达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省财政厅(工贸处)反映情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0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电话:020-83135867,传真:020-83133335;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438)
相关附件: 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资金(第二批)分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