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兴宁、五华、大埔、怀集县(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1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1〕407号),以及11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为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现将报送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考核评估工作情况和相关后续资金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对纳入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并且省已安排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的省平台和第二、三批22个窗口平台单位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评估情况对项目完成较好的追加补助。
二、支持方式和额度
通过竞争性评价方式进行无偿资助,补助的额度不超过原申请额度和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的50%。
三、申报程序
(一)由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财政省直管县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推荐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直接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申报材料统一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项目申报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www.gdei.gov.cn)下载。
四、申报材料
1. 封面及申报材料目录。
2. 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承诺函(见附件1)。
3. 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
4.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2)组织管理保障措施;(3)项目建设实施情况;(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5)项目单位开展服务工作情况;(6)下一步建设和服务计划。
5. 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6.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单位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证明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的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1—7项按顺序列出目录统一装订成册(注:申报资料统一双面印制)一式3份,附表同时提供Excel文件,项目申请报告提供Word文件。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2日。
六、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体系建设处孙海扬、黄映芳,电话:020-83135841、83135852,传真:020-83135859,E-mail:81731017@qq.com。
省财政厅工贸处王远林,电话:020-83170273。
附件:1. 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承诺函
2. 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情况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8日
相关附件: 粤经信服务函〔2014〕1845号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