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2〕236号)要求,现将我省2014年度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民用爆炸物品工程技术高、中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gdei.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你单位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本单位一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情况于2015年1月25日前将书面反馈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30。
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领取证书及退材料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gdei.gov.cn)。
附件:1. 2014年度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 2014年度省民用爆炸物品工程技术高、中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
公示名单
3. 公示(样式)
4.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月1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