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春运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预计全省将发送旅客1.48亿人次,同比增长2.0%。其中:公路水路发送旅客1.15亿人次,同比减少0.9%;铁路发送旅客2610万人次,同比增长15.6%;民航发送旅客645万人次,同比增长8%。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29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广东是全国春运的主战场。春运工作历来是我省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要求和全省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按照“为民务实、安全第一、科学组织、保障有力”的指导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春运工作。各地春运领导机构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负责春运工作的领导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检查督导,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春运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体系,整合既有资源,调动各方力量,优化工作方案,齐心协力做好春运工作。要进一步改进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克服懈怠和自满情绪,充分考虑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各项工作方案和措施做细做实。
二、突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安全管理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要求,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要抓好源头管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和春运工作大检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夯实安全基础。重点加强对危路、危桥、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完善交通安全措施、警示引导标志标牌,提高道路安全性。加强对运输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投入运行。加强对参与春运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和集中排查,建立客运企业和司乘人员的信用资质档案。二要抓好过程控制。要利用技术手段,完善监控措施,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坚决查处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查堵制度。加强对主要渡船渡口、通航水域、客轮适航性的检查,加强雾航管理,加大对非法载客船舶的打击力度,重点抓好琼州海峡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集中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和重点部位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抢劫盗窃、车匪路霸以及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确保广大旅客安全出行和交通工具的运行安全。三要抓好事故处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做到响应迅速、及时果断处置。相关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有序疏导人流、车流,尽快恢复通行秩序,防止诱发连环事故和长时间大面积交通堵塞,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三、科学组织运力,竭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春运客流高峰时段,我省运能与运输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运输部门要本着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平稳有序、方便快捷的理念,不断优化运输组织方案,深入挖掘运输潜力,用好用足运能,增加旅客返乡热点去向的运力,在务工人员和大专院校集中的地区组织开行相关专列和包车,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注重发挥铁路在中长距离旅客运输的优势,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城际交通、市内公交接驳等方面积极配合,确保火车站和客运专线车站的旅客及时运输。各公路收费站要针对春运期间车流激增的特点,积极采取复试收费、流动收费等多种方式,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确保收费站顺畅通行。要统筹安排好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和生活物资运输,保障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工农业生产平稳有序,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四、积极未雨绸缪,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春运期间,不确定因素较多,要针对有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运输中断、旅客大规模滞留等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制订并实施好春运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事件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各级政府、公安、武警等部门要着眼安全形势的新情况新需求,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避免珠三角地区旅客滞留和确保粤北地区公路畅通是我省春运应急处置的两大核心任务。广州、深圳、东莞等市要确保旅客应急安置点处于热备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工作人员、应急物资、转运车辆能够迅速响应,及时疏导旅客异地安置。韶关市、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做好粤北地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工作,做到措施到位、演练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设备到位。
五、做好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宣传和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措施和形式,广泛宣传报道春运工作。既要利用好原有的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网络等各种媒介,又要发挥我省无线网络已基本实现全覆盖的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客户端,及时发布广大旅客关心的天气、路况、售票、春运政策和措施等信息,宣扬报道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和默默奉献。对社会反应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努力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便民服务质量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举措,把优质服务贯穿春运工作的全过程,营造文明温馨的出行环境。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改善售票、候车和乘车环境,努力提高运输效率和正点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文明执法,以服务区和执勤点为阵地,主动为广大旅客和车主提供便民服务。要在主要客运站场、主要交通沿线、服务区、车船(飞机)设立便民服务点,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加听取旅客咨询建议投诉渠道,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做到事事有反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特别是积极组织志愿服务人员有序参与到春运工作中来。积极挽留外来务工人员在粤过节,为外来务工人员在粤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营造良好氛围。
七、做好春运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春运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省春运办汇报。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民航中南管理局、广铁集团、省交通集团、省机场集团、各市春运办要建立春运主要信息日汇报制度,每日11:00时前将前一日的旅客发送情况、春运安全情况、主要工作动态等信息报省春运办。为及时应对天气变化对春运工作的影响,省气象局专门推出了春运天气系列服务。从2月1日起在广东省气象公众网、广东应急气象网、中国天气通广东站建立“春运气象保障服务”专栏,发布春运期间各类天气预报、气象预警等信息。同时新开通了“广东天气”公众微信号,可进行家乡天气免费预约、交通枢纽天气及高速公路实景查询。
春运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电子版)于3月18日前报省春运办。
广东省春运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5年1月29日
(省春运办24小时值班电话:020-83133250,传真:020-83135984,电子邮箱:gdscybgs@163.com)
相关附件: 发改运行〔2014〕2927号: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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