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省本级部分相关重点工作资金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4月8日至4月13日,共6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改造投资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曾繁华;联系电话:020-83135813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020-83170058
附件: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省本级部分相关重点工作资金拟安排计划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4月8日
附件
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省本级部分相关重点工作资金拟安排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计划安排额度 |
1 |
开展大型骨干企业经验宣传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80 |
2 |
召开大型骨干企业兼并重组政策宣贯会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20 |
3 |
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