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数据资源采集和应用规范制定(社会和人口领域)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邀请其他能够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本项目需求情况,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数据资源采集和应用规范制定(社会和人口领域)
(二)项目简介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广东省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凭借天时、地利,聚集了大量的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才和劳动力,支撑着广东省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成为了过去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领头羊。为了在三十年的发展成就基础上成功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从而继续保持广东省在全国社会经济发展上的领先地位,关键在于继续吸引全国和全世界的符合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的专业技术、创新人才落户广东,为广东省的社会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发挥广东省大数据战略优势,依托广东省高校的社会科学、计算科学、超算等综合实力,开发和建立基于全人口、实时大数据的社会人口流动动力模型,有助于进一步理解和掌握各类人才和劳动力流动规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开发和建立基于全人口、实时大数据的社会人口流动动力模型,需要广泛收集和整合不同来源的、能反映人口和劳动力流动行为的数据,包括通讯、交通、能源、消费、教育、税收、政务等各个领域不同来源的数据。项目研究人员应该深入以上各个行业、领域进行深度调研,发现各部门、各单位掌握的有关数据情况,提出采集和整合方法,并进行试点。根据试点采集数据建立演示性模型,用于演示和说明模型概念设计、数据采集和整合、数据运算和模型开发的可行性。
鉴于该项研究的重要性和专业技术难度,需要团队有高水平的跨专业研究能力,才能对该项目的实际可行性做出准确的评估。所需专业包括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政治学、地理与城市规划、数学、计算机、超算、遥感与定位等。因此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
1、数据发现、采集。开展有针对性的、全面、深入的数据发现、采集和整合工作,广泛收集和整合不同来源的、能反映人口和劳动力流动行为的数据,包括通讯、交通、能源、消费、教育、税收、政务等各个领域不同来源的数据,形成社会和人口领域的数据资源采集指标体系,提出采集和整合方法,并进行试点。
2、根据试点采集数据建立演示性模型,用于演示和说明模型概念设计、数据采集和整合、数据运算和模型开发的可行性,并形成分析报告。
3、召开本行业领域相关的推进会,推动规范的应用推广。制定大会计划、开展会前准备、对推进会的效果进行调查跟踪和验证。
(四)事务性工作
1、开展相关行业、部门数据采集、存储、开发情况调研。深入相关行业、部门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各行业、各部门有关数据采集、存储、开发情况,研究数据采集、集成的可行性。
2、收集各行业、部门关于数据采集、集成的意见和建议。在调研过程中收集各行业、各部门对于数据采集、集成、共享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数据采集、集成、共享等方面存在的法律、规章制度、技术能力、软硬件条件等各方面存在的难点和瓶颈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组织本行业领域相关的推进会。根据采购人针对社会和人口领域数据资源采集和应用规范制定相关工作下达的各项指示和任务,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相关的事务工作,积极推进我省大数据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为国内独立的法人企业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是广东省与教育部共建的985工程高校。
(四)供应商近5年来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或研究课题,且总课题数不少于3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供应商应该具有组织、实施基于随机概率抽样的全国性、综合性跟踪调查的经验,跟踪调查数据累积不少于两次,并具备较强的计算机辅助调查和大型调查数据的采集、分析、研究能力。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二)填写完整的供应商登记表,其中包括供应商完整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含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三)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山大学
六、公示时间
(一)自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9日。登记截止时间2015年8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二)供应商报名时请按要求提交相应复印件,于以上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七、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人:段小姐
联系电话:020-62791621
传真:020-83177411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www.gdgpo.gov.cn/showNotice/id/40288ba94f1d14e6014f20a3b9f1382f.html)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