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开展油库及加油站(点、船)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09-08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维护我省石油流通市场的安全和稳定,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石油流通企业油库和加油站(点、船)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商办运函〔2015〕617号,见附件1)要求,我委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石油流通企业油库和加油站(点、船)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及全国、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8·12”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排查治理油库和加油站(点、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过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打牢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有效遏制石油流通领域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从2015年9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从发文之日起至9月20日前,全省各油库、加油站(点、船)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二是9月20日至10月8日,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人员或会同工商、环保、质监、安监、消防、海事、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油库及加油站(点、船)进行检查;三是10月9日至10月21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交叉检查。在整个检查期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适时组织人员或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省油库及加油站(点、船)进行抽查。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对辖区内所有的油库和加油站(点、船)进行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做到四个“全覆盖”,即行政区域全覆盖,所有制形式全覆盖,城区、乡镇、高速公路、省道国道、水域等各个分布区域全覆盖,油库、加油站、加油点、水上加油船等各种经营形式全覆盖。重点检查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成品油销售企业油库和加油站(点)安全运营情况,以及2014年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和年检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油库和油站。 

  四、检查内容 

  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参照商务部下发的《成品油市场督导检查指导手册》的内容要求,开展检查,重点突出以下三方面内容,并认真填写《油库安全管理现场检查表》、《加油站安全管理现场检查表》(见附件2、3)。 

  (一)市场准入资质情况。是否取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港口管理部门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消防、环保、防雷、质检等相关文件。相关证照是否通过年检且在有效期内,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消防、应急管理等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是否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事故预案》、《防雷防静电制度》、《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要害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等制度,自助加油站是否制订防静电和防人为破坏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三)安全运营情况。油库、加油站距离是否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安全、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计量保管员、安全员、设备管理员和质量监督员岗位,能否提供证明油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监测报告。销售散装汽油是否登记购买者姓名、联系方式、用途等相关信息。储油罐、加油机、企业内部油气管线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输送油品的管线是否专管专用。企业内部油品运输车辆是否通过法定机构(或授权单位)资格认定。加油站、油库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加卸油相关操作规程,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增强抓好专项检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要求成立检查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油库和加油站(点、船)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步骤,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二)加强协作,严守纪律。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和协同配合,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作用,可聘请专家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加检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检查和监管力度。要注意工作方式,会同有关部门科学整合检查项目,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尽量不影响企业日常经营。检查方式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为主,既要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也要依法依规,有理有据。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行为,轻车减从,不给企业增加负担,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三)抓好整改,确保实效。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问题企业的整改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有关企业,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通报给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必要时可责令停业整顿;对于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转交有关部门查处。 

  (四)强化宣传,认真总结。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曝光力度,强化警示作用。同时,在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夯实石油流通市场安全管理基础。 

  请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5年10月24日前,将本辖区油库和加油站(点、船)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总结报告连同交叉检查总结情况上报我委(电力能源处)。 

 

  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石油流通企业油库和加油站(点、船)

      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商办运函〔2015〕617号 ) 

     2.油库安全管理现场检查表 

     3.加油站安全管理现场检查表 

     4.各地市交叉检查安排及要求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9月7日

  (联系人:丁丽,电话:020-83135966;传真:83135984)

相关附件: 附件1-4.zip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2015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因素法安排计划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2014年省级电子政务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