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办公室关于参加2015年第一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09-15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5〕46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2015年质量标杆评选,并确定“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大数据分析在质量预警中应用的经验”等33项典型经验为2015年全国“质量标杆”。为更好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开展对标学习交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全国开展四场经验交流活动,其中首场为广东站(活动通知见附件1)。现就参加广东站交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处)室负责人员参会,并积极组织本地区企业自愿参加,每个企业报名不超过2人。请于9月20日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中国质量协会和广东省质量协会。 

  二、请佛山、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爱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等2015年我省获得全国质量标杆称号的企业代表参会,并请广东爱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做好发言准备。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会议费,参会人员食宿自理。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举办2015年第一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2.会议回执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联系人:省质协:杨瑞妍,电话:020-83321132,传真:020-83353964 ,

  电子邮箱:a83321132@126.com;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黄海丹,电话:02083133226)

相关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举办2015年第一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pdf
2.会议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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