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工信部信〔2013〕31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案和贯标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4〕281号)精神,根据《2015年广东省“两化”融合工作方案》(粤经信信息〔2015〕106号)有关部署和《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联盟关于公布全国首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的通告》(联盟函〔2015〕2号)结果,拟安排1250万元对25家首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进行资金奖励。现按照《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高亚华;联系电话:020-83134276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020-83170058
附件: 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二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25日
相关附件: 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二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项目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