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开展物联网宣传推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09-29     点击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物联网宣传推广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一)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物联网宣传推广项目 

  (二)项目简介: 

  省政府将加快物联网发展建设智慧广东作为广东转型升级的先导战略,为大力宣传物联网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无线覆盖和宽带广东的便捷性和安全性,普及物联网知识,引导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物联网发展,努力为我省物联网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鉴于采购人需要供应商为省内主流平面媒体,具备根据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重大决策制定采访、编辑、制作及发行规划并组织实施职能的事业单位,能在国内省内各级政府和社会具有较高影响力开展宣传工作。同时有高水平稳定的项目组织实施队伍,并具备对有关行业和组织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宣传工作的条件。鉴于以上原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三)项目内容: 

  通过深度通讯、新闻专题、新闻特刊、网站专题、官微发布等形式大力宣传物联网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无线覆盖和宽带广东的便捷性和安全性,普及物联网知识,努力为我省物联网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资格条件 

  (一)报价人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报价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报价人为具备根据广东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重大决策制定采访、编辑、制作及发行规划并组织实施职能的事业单位; 

  (四)报价人具有开展大型宣传推广工作的经验。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营业执照必须经过正常年检,否则无效);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报价人完成类似项目的有关材料; 

  (五)报价人完成项目的预算; 

  (六)其它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南方日报社 

  六、公示时间 

  1.自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13日。登记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2.供应商报名时请按要求提交相应复印件,于以上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大厅, 

  七、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人:何燕 

  联系电话:020-83134718 

  2.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0-62791577 

  联系传真:020-83177411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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