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四批)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10-20     点击量:

各有关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为推动全省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和《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34号),现组织粤东西北各市(包括韶关、清远、梅州、河源、汕头、潮州、汕尾、揭阳、云浮、茂名、阳江、湛江,下同)开展申报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四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扶优扶强原则。重点支持符合省新一轮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好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二)股权投资的原则。主要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扶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三)注重诚信、防范风险原则。获得财政支持的企业要遵循诚实守信原则。 

  (四)绩效导向原则。落实绩效管理责任,设立明确的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开展绩效管理,建立绩效问责制度。 

  (五)“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此批专项项目由地级市项目组织部门(粤东西北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项目组织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下达等工作,并对所选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不再对各地的选定的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 

  二、扶持方向 

  1.扩产增效。主要是优化投资结构、深化产业链延伸、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培育与创新品牌等。鼓励支持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项目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效益等。 

  2.智能化改造。围绕智能制造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的改造,鼓励企业普及设计过程智能化、制造过程智能化和制造装备智能化。 

  3.设备更新。支持企业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推广应用集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的工业机器人装备,普及现代化制造模式。鼓励首台(套)装备的使用,支持我省工业企业优先购置和使用由我省首次自主研发和生产的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于一体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鼓励重大通用装备跨领域的首次推广使用。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组织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评审。项目组织部门组织专家(包括股权投资类专家)按项目申报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科学评审、竞争性择优选择。 

  (三)独立调查。项目组织部门委托受托管理机构聘请法律、财务审计、评估等第三方中介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可行性分析、投资方案谈判等,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 

  (四)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受托管理机构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等,由项目组织部门按程序确定股权投资项目,并将结果提交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地市项目组织部门按程序下达项目计划,并将项目下达计划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六)后续管理。各有关地市项目组织部门负责对所选项目进行后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对项目申报材料、评审资料以及监督评价等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并自觉接受政府审计等。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进度。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下达工作,并将结果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二)数量要求。各地市支持不超过4个重点项目(含4个)。 

  (三)其它要求。项目组织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要件的符合性负责,同时将项目下达计划和项目汇总表(附件6)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项目申请单位应按照申请材料要求(附件1)和申请报告编写要求(附件4)认真编写好申请报告,如实完整地填写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3)。已通过的项目,在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登陆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相关信息填报(以纸质申报材料为准)。

 

  附件:1.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四批)项目申报要求 

     2.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四批)项目要件审查表 

     3.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四批)项目申请表 

     4.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四批)项目申请报告材料编写要求 

     5.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四批)项目申请报告(格式) 

     6.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四批)项目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15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曾繁华、朱树彪,电话:020-83135813、020-83318522,

 传真:83133364,电子邮件:jsc@gdei.gov.cn;省财政厅联系人:黄飞,电话:020-83170058)

相关附件: 附件1-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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