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家用电冰箱、平板电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等能效“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11-20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不含深圳),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家用电冰箱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 <平板电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49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细则要求,组织本地区企业推荐申报2015年家用电冰箱、平板电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产品。各地经济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本地区申报企业产品进行审核后,于11月23日前将地方推荐函、专家意见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1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谭吉林,020-83133444,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刘英博,020-38835813)

相关附件: 发改环资〔2015〕249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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