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公开遴选2016年度广东省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工作服务机构的通告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6-07-07     点击量: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加强我省电子信息统计工作,做好行业运行监测分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16年度广东省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工作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6年度广东省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工作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制度等三项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2014〕415号),落实《电子信息制造业报表制度》,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子软件处)相关安排开展各项工作: 

  (一)按期完成2016年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年报数据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企业数不少于500家。 

  (二)配合工信部运行局完成2017年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企业月报的上报工作。 

  (三)根据企业定期报表,对全省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四)按照《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对统计工作的最新要求,对全省各市主管部门进行任务布置(会议人数不低于45人),对全省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开展统计培训(企业不少于100人)。 

  (五)承担我委电子软件处安排的相关调研(每年实地调研企业不少于40家)、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每季度定期向我委提交相关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内依法注册的社团组织、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行业统计分析类项目经验及团队; 

  (三)具有从事政府委托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五、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服务工作方案及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会议场地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印刷费等;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12:00。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我委(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郑劲松,电话:020-83133314,传真:020-8313581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408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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