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全省高速公路大数据应用数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6-11-14     点击量: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编号:GPCGD163105FD502F 

  三、采购项目名称:全省高速公路大数据应用数据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348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 

  1.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丰富大数据来源,创新信息采集和挖掘分析技术,加快推进我省高速公路大数据应用的深入合作,加强跨领域数据关联比对分析,实现对工业及经济运行更为准确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高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促进经济平稳运行。高速货运情况可反映一个地区与周边地区、以及地区内部的货物需求和运输情况,从侧面反映地区整体以及地区内部各分区的经济情况。我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为全国首位,已形成“一张网”,累积了较为丰富的数据资源。利用大数据理念和技术,通过高速公路货运物流数据资源的研究、挖掘,开展与其他核心数据的整合、共享与分析,将客观反映社会经济的动态发展,进而辅助我省经济的监测与预测等各项工作。 

  本项目的目标是通过深入采集挖掘高速公路货运物流数据,加工脱敏后实现数据库共享,积累数据资源,为进一步分析奠定基础;运用大数据推动宏观调控科学化,及时掌握我省制造业及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支撑我省产业、经济决策。 

  2.主要内容 

  (1)报价人承担项目研究工作,接受采购人对项目研究工作开展的监督检查。 

  (2)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合作研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 

  ★3.具体内容包括: 

  (1)具有项目分析所需的我省高速公路行驶的所有汽车、货车实时的、个体的原始数据的合法使用权利,如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一张网”运营管理平台数据; 

  (2)进行全省高速公路货运物流数据的采集与挖掘,按自然月份形成数据报表; 

  (3)进行高速公路在省际之间(我省与外省)、城际之间(省内各地级市)的货运流向与流量的数据挖掘,按自然月份形成数据报表; 

  (4)对以上数据作概要分析与解读; 

  (5)相关的高速公路大数据在脱敏处理后通过大数据局预留的接口传送至高速公路大数据子库。 

  (6)各项数据服务内容于每月5日前完成交付; 

  (7)本项目数据服务的合作时间为18个月。 

  4.如果成交人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成交人应无条件更正,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5.报价人根据工作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调研等活动。 

  6.报价人配合课题验收实施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由于项目需要以上专有数据、专有技术不可替代,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一)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具有在项目所在省交通厅、交通集团等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高速公路行驶所有汽车、货车实时、个体原始数据的合法使用权利,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1日16:00止。登记时须提交“资格要求”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要求的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说明材料。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广东利通信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学大道中99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无需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无需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1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服务中心)地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3477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人:吴胜 

  联系电话:020-62791633 

  (三)财政部门:省财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gdgpo.gov.cn/showNotice/id/40288ba9584444fd015861a6307034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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