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城乡规划局:
你们《关于报送<东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请示》(东经信请〔2016〕167号,以下简称《规划》)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规划》,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至2020年,东莞市加油站控制在413座以内(不含高速公路加油站)。其中,陆地加油站不超过400座,水上加油站不超过13座。
二、《规划》是东莞市加油站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市域范围内的加油站布局、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规划》确定的数量控制加油站审批,城乡规划及海事部门要切实按照规划布点要求把好选址关。如因城镇发展、交通建设等重大因素变化,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须按程序重新报批。
三、请按本《规划》内容,强化实施保障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28日
相关附件: 粤经信电力函〔2016〕301号 东莞.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