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框架体系研究”项目的通告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12-29     点击量:

  为规范和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支持业务协同,我省需研究制定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框架。根据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我委决定开展项目研究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地落实《广东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4-2020年)》中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建设要求,结合《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研究制定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框架。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框架研究成果; 

  (二)在研究成果基础上制定指导全省开展省、市、县三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有参与政府部门相关类似研究案例; 

  (三)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3年内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五、申报文件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业绩、项目案例等); 

  (二)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框架初步工作方案; 

  (三)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复印件; 

  (四)研究费用报价。研究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研究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资料费、会议、劳务费等完成相应研究所需全部费用;   

  (五)申报文件统一用A4纸顺序打印,一式五份,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 

  报名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1313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子政务处刘林明,电话:020-83134262;传真:020-83134262。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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