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12-31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5〕135号)、《广东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5〕40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安全函〔2015〕45号)的要求,结合今年12月22日刘志庚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经济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切实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近期全国发生了几起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以及企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违规违章作业和应急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同时也反映出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安全管理工作力度不减,势头不衰。各地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地主管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对做好节日期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有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层层落实责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辖区内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生产安全。各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人文关怀,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升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 

  二、针对重要时期民爆安全生产特点,强化安全监管,巩固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岁末年初这一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针对冬季和“两节”期间民爆物品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要及时研究本地区安全生产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企业密切关注员工队伍稳定状况,消除不安定因素,保障民爆企业安全运行;要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运等各环节的民爆物品安全管控,强化责任区域的安全保卫和安全应急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防止民爆物品丢失及被盗事件发生。 

  各地主管部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按照我委8月份印发的《广东省全面开展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广东省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区域攻坚整治工作的通知》,继续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整治。针对今年进行过的专项整治行动第一、二、三阶段中监督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切实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整改治理,加大力度落实安全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还要认真做好民爆安全大检查核查验收和资料整理总结工作,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按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委。我委也将抽取部份市、县进行节日前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防生产安全事故 

  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方案,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并做好安全保卫和突出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2月30日

  (联系人:林倩,电话:8313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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