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公开遴选手机短信服务项目承担机构的通告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4-12-15     点击量:

  为支持好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及委网上办事大厅、办公业务的需要,我委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手机短信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手机短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提供200万条手机短信服务量。

  (二)短信平台覆盖现有所有移动通讯运营商终端用户,不同移动移动通讯运营商终端间短信延迟不超过1秒。

  (三)满足至少5000条短信并发量。

  (四)提供以下短信服务功能:

  1单条短信最大可支持300汉字;

  2短信发送失败时系统自动重发至发送成功;

  3短信可回复;

  4可对短信发送历史记录进行查询。

  (五)为现有的三个应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上办事窗口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系统)开发商提供必要技术支持及改造费用,对现有应用系统进行短信接口改造。

  (六)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报价方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邻近地区具有服务机构。

  (四)具备国内通信网络建设或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五)具备开展同类项目业务的经验。

  (六)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不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五、申报文件

  (一)单位概况(含设置情况、人员情况、主要业绩、以往从事相关工作经验等)。

  (二)开展本项工作的工作方案。

  (三)相关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在项目所在地或邻近地区具有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工商注册登记或具备上述办公场所证明(如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3国内通信网络建设或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

  42010年以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四)服务费用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专项项目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19.5万元人民币。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档。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122217:00前

  报名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1305室。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报名地点,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数据资源处黄博明,电话:020-83134770,传真:020-83133344,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1305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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