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公告二○一一年54号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12-19     点击量: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对我省国家千家企业2010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现将2010年我省国家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中海石油湛江燃料油有限公司、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广东南方制碱有限公司、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锦兴纺织漂染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旭日陶瓷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广东广合电力有限公司、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东莞理文造纸厂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东莞德永佳纺织制衣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佛山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

  根据2010年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考核结果,落实以下节能奖惩措施:

  (一)表彰奖励节能先进企业。对考核结果为完成(或超额完成)等级的企业,纳入我省节能奖励的范围,由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表彰奖励。

  (二)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结果交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1年第31号)中2010年广东省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考核结果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相关附件: 2010年我省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考核结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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