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人事〔2008〕10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2〕236号)精神,现将我省2008年度申报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返回你单位进行公示,并同时在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www.gde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你单位按规定将公示张贴于单位的公告栏,并于
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领取证书及退材料时间待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淇 电话:020-83133303 (传真:83133423)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邮政编码:510030
附件:1.2008年度省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公示(样式)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