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铅锌冶炼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07-11-30     点击量: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铅锌冶炼

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工业〔20071010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铅锌冶炼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28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在全面摸清铅锌冶炼落后产能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铅锌冶炼产能的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本地区铅锌冶炼行业现状及落后产能状况,淘汰落后工作的成效、经验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的分年度计划及具体措施,对做好淘汰落后工作的建议等,请于123日前报送我委工业处。如无铅锌落后产能的地市,请在附表一、附表二中注明盖章后寄回我委工业处。

  二、开展符合铅锌冶炼行业准入条件企业的公告审报工作,组织企业提出公告申请,并于1225日前将核实意见及有关材料报送我委工业处。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杨淑鹏,电话:83135893

 

相关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铅锌冶炼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2881号).tif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印发共青团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工作规定的通知

下一篇:招聘经贸研究工作人员公告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