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经贸军工〔2006〕807号
转发国防科工委民爆局关于做好四季度及
两节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各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防科工委民爆局《关于做好四季度及两节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委爆函〔2006〕52号)转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监管,落实防范措施。民爆行业属高危行业,危险因素较多,特别是进入秋冬季节,正是民爆器材生产的黄金时期,发生事故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各地经贸部门、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并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教育,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制的落实,严禁超生产计划、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的情况发生;对重大危险源要落实防范措施,加强监控,安排好假期值班保卫和事故防范工作,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恪尽职守,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巩固检查成绩,重点落实整改。各地经贸部门、各企业应结合前一段时间全国开展的以“四超”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成效,对检查中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三、各司其职,确保安全。节日期间,各地经贸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密切掌握本地、本单位内部稳定和安全生产动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负责人值班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遇到问题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民爆生产企业在节日放假停产期间要认真做好设备和工房内的清理工作,严禁在工房内存放爆炸危险品。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注意并加强仓库保卫和运输过程中的押运看护工作,提高保卫、押运人员的责任心,加强仓库的产品,人员出入库登记、巡查和运输途中检查,杜绝丢失、被盗案件的发生。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