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有关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普通柴油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66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确保普通柴油质量升级工作迅速落实
请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提前供应含硫量不大于10ppm普通柴油工作,制定本辖区普通柴油保供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11月1日起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
二、加强市场监管和清理整治
各地政府要加大力度督促本辖区炼油企业保障含硫量不大于10ppm普通柴油的生产,组织开展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和执法,进一步清理整治非法炼油点、非法柴油销售点等。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政府要充分调动油品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加强宣传,正面引导社会充分认识普通柴油质量升级的重要意义,营造支持油品质量升级、改善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12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及电话:兰烨,020-83133434;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及电话:陈勇胜,020-83138750;
省环境保护厅联系人及电话:王顺强,020-85266620;
省工商局联系人及电话:陈福安,020-85587183;
省质监局联系人及电话:廖勇锋,020-38835806)
相关附件: 关于做好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普通柴油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66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