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民营企业家建言献策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管理办法》(粤工信民营函〔2023〕9号),我厅于近期组织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二批)选聘工作。经相关程序,初步确定了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二批)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民营经济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附件: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二批)公示名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2日
(联系电话:020-8313454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营经济处,邮编: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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