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林业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要求,提升优质药材生产能力和中药材产业质量效益,实现中药材种植(养殖)、生产、使用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培育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中医药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三批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培育建设,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本地区农业农村局、林业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积极发动企业,按照《管理办法》有关申报要求组织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与电子版一式一份,于2023年9月15日前联合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附件:
1. 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培育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 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申报表
3. 基地建设方案编写提纲和要求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阮淼亮,电话:020-83135838;省农业农村厅 陈皓阳,电话:020-37288276;省林业局 袁致平,电话:020-81833510;省中医药局 李新,电话:020-83064128)
附件:
1.便函[2023]257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培育建设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