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减免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31日
附件:
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减免责清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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