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江门市蓬江、江海区54#湛江市P100#肇庆市75#85#清远市城4#新1#潮州市120#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10-27     点击量:

江门、湛江、肇庆、清远、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们《关于江门市序号48#编码蓬江、江海区54#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江经信能源〔2017〕4号)等7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建规划确认 

  (一)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与金瓯路交叉口附近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48#编码蓬江、江海区54#规划点,现由江门市江海区华顺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江门市江海区华顺投资有限公司金顺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江门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二)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东环路大坪岗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75#编码75#规划点,现由广宁长盛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投资的广宁长盛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大坪岗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肇庆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三)肇庆市广宁县横山镇高新产业园路口新扩展道路与县道X445交汇处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85#编码85#规划点,现由肇庆市小湘石油有限公司投资的肇庆市小湘石油有限公司广宁罗帷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肇庆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在具体选址时,请江门、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扩建规划确认 

  饶平县三饶镇永茂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U40137号)位于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官田路口对面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20#编码120#规划点),符合《潮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请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批复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扩建竣工后,你们要依据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委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重新规划确认 

  (一)湛江市遂溪县黄略镇渝湛高速湛江出入口引道龙湾路段东侧龙湾村边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00#编码P100#规划点,现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湛江销售分公司投资的广东湛江遂溪龙湾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湛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点未能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同意延期河源市5#、66#、56#、中山市136#、235#、182#、湛江市CC0012#、G21#、G26#、S440#、清远市英96#等11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4〕1363号)规定的有效期内动工建设,规划确认已失效。鉴于国土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对该规划点的新建进行重新规划确认。 

  (二)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S269灵洲村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4#编码城4#规划点,现由黄瑞坚投资的清远市新中宇灵洲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点未能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清远市城72#、英85#、新46#、英71#、英72#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4〕1065号)规定的有效期内动工建设,规划确认已失效。鉴于规划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对该规划点的新建进行重新规划确认。 

  (三)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S354线马岳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3#编码新1#规划点,现由黄爱国、罗德元、黄瑞坚投资的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兴业加油站(普通合伙)申请建设)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点未能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清远市佛26# 新39#等加油站规划点重新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6〕104号)规定的有效期内动工建设,规划确认已失效。鉴于国土、规划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对该规划点的新建进行重新规划确认。 

  请湛江、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以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所在地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一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当地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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