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东莞、江门、湛江、肇庆、清远、潮州、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们《关于汕头市序号129#编码140#加油站规划点原址扩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汕经信〔2017〕322号)等13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建规划确认
(一)江门台山市川岛镇上川沙堤渔港冠冲对开水域规划点(水上加油站附表3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4#规划点,现由台山市鸿兴化工燃料有限公司投资的台山市鸿兴化工燃料有限公司沙堤港水上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江门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二)湛江市海东新区海东快线官渡海围特大桥以北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8#编码P38#规划点,现由中海油销售(湛江)有限公司投资的中海油销售(湛江)有限公司海东快线北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湛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三)潮州市枫溪区兴工路南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5#编码15#规划点,现由廖浩智投资的潮州市融泰石油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潮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在具体选址时,请江门、湛江、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船舶管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陆地加油站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水上加油站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动工建设)。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扩建规划确认
(一)汕头市鸿裕加油站有限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D30153号)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广汕路汕尾路段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29#编码140#规划点),符合《汕头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二)东莞市凤岗中深天堂围加油站有限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S60334号)位于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村水龙永盛路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99#编码213#规划点),符合《东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三)开平市长沙区平冈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J40364号)位于江门开平市长沙区平冈管理区珺庆园侧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53#编码开平19#规划点),符合《江门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四)湛江市坡头区田头油料供应站(油零售证书第44G30044号)位于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田头圩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83#编码ZS0322#规划点),符合《湛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五)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红星加油站(普通合伙)(油零售证书第44H30193号)位于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红星村宏信铺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10#编码广宁16#规划点),符合《肇庆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六)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长运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H30073号)位于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茶湾村321国道旁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41#编码高要48#规划点),符合《肇庆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七)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石马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R40261号)位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石马屈仔口公路边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68#编码新13#规划点),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八)清远市清新区金盾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R30159号)位于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沙河崩江路段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74#编码新19#规划点),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九)饶平县东源石油有限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U30114号)位于潮州市饶平县汫洲镇大红山公路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07#编码107#规划点),符合《潮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十)揭阳市蓝城区桂岭镇松兴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V30123号)位于揭阳市蓝城区桂岭镇围头村南柏公路西侧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45#编码153#规划点),符合《揭阳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请汕头、东莞、江门、湛江、肇庆、清远、潮州、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批复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扩建竣工后,你们要依据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委审批并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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