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佛山、河源、汕尾、阳江、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们《关于汕头市水上加油站D608#规划点原址改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汕经信〔2017〕250号)等10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建规划确认
(一)河源市和平县浰源镇省道S339赤龙村下坝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56#编码HP-06#规划点,现由卢金火投资的和平县浰源平顺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河源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二)汕尾市区霞洋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4#编码4#规划点,现由王世辅、陈美云投资的广东省汕尾中油通达有限公司恒富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汕尾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在具体选址时,请河源、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迁建规划确认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西路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59#编码佛禅C66#规划点)符合《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我委同意由谭振宏、谭振中投资的佛山市科普加油站有限公司(原佛山市金禅安加油站有限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E40845号)由佛山市魁奇路北侧、文华中路西侧(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42#编码佛禅C42#规划点)迁至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西路。迁建后,原址规划点取消,佛山市加油站十三五规划布点总数不变。
在具体选址时,请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改(扩)建规划确认
(一)汕头市濠海油料贸易有限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D60193号)位于汕头市西港河段(23°21′56″58N,116°39′51″E)规划点(水上加油站附表2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2#编码D608#规划点),符合《汕头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0-2015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改建。
(二)佛山市穗禅石化联营公司沙岗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E30604号)位于佛山市石湾沙岗路222号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4#编码佛禅C14#规划点),符合《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三)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河源新河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P30113号)位于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木京黄竹沥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56#编码56#规划点),符合《河源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四)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河源(龙川)东门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P10133号)位于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两渡河径口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24#编码124#规划点),符合《河源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五)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河源龙川涧洞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P10192号)位于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涧洞村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35#编码135#规划点),符合《河源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六)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阳江阳东东平港阳石201加油船(油零售证书第44Q10233号)位于阳江市东平港葛洲防波堤灯桩东北方向490米(21°43.860'N,112°13.443'E)规划点(水上加油站附表2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规划点),符合《阳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改建。
请汕头、河源、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知加油站(船)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批复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改(扩)建竣工后,你们要依据船舶管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委审批并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陆地加油站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水上加油站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动工建设)。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规划确认延期
湛江市椹川大道与体育北路交汇处东北角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0#编码P10#规划点)符合《湛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湛江市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湛江赤坎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G20105号)申请迁建。鉴于湛江市赤坎区政府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6年8月19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佛山市佛禅C69# 东莞市53# 中山市207# 阳江市35# 湛江市BP0015# S0318# 茂名市14# 34# 81# 188# 264# 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6〕228号)中该规划点的迁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8月7日前有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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