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同意调整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批复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09-30     点击量: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调整梅州市序号80#编码Fb03#加油站规划点的请示》(梅市经信〔2017〕1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80#编码Fb03#规划点从原址“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东留长林村”调整至“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葛布溪墘至留隍公路”,规划点序号和编码不变。 

  请你局指导申报企业,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以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向我委申领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在具体选址时,严格执行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等规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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