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梅州、东莞、阳江、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你们《关于广州市序号12#编码DP1#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穗工信报〔2017〕396号)等9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建规划确认
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广园快速文冲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2#编码DP1#规划点,现由广州东江石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萝岗区萝岗街水西社区经济联合社投资的广州市鑫垦石油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广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在具体选址时,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扩建规划确认
(一)梅州市梅县区桃尧宝建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30109号)位于梅州市梅县桃尧圩镇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52#编码M028#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二)东莞市招商燃化石厦加油站有限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S40188号)位于东莞市大朗镇莞樟路石吓路段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62#编码173#规划点),符合《东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三)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东莞海华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S40210号)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梅林管理区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44#编码155#规划点),符合《东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四)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区海宝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Q60232号)位于阳江市海陵镇东鉴村东岛路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78#编码178#规划点),符合《阳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请梅州、东莞、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批复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扩建竣工后,你们要依据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委审批并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重新规划确认
大埔县梅大高速出入口(省道S333线三河镇五丰村)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50#编码Da03#规划点,现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投资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梅州大埔五丰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该规划点未能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梅州市102# Fa09# Wb02# 湛江市G133# G176# G180# CC0014# 茂名市5# 17# 119#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6〕124号)规定的有效期内动工建设,规划确认已失效。鉴于国土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对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进行重新确认。
请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以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所在地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一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当地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规划确认延期
(一)清远市清新区县城71号区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6#编码新4#规划点)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清远市明亮石油有限公司回澜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R30075号)申请迁建。鉴于该规划点正在办理用地手续,我委同意2016年10月28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河源市129# 156# 东莞市122# 132# 江门市新会区20# 阳江市65# 148# 茂名市100# 152# 清远市新3# 城52# 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6〕274号)中该规划点的迁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9月13日前有效。
(二)清远英德市大站镇环城东路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66#编码英19#规划点)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英德市仁孚油气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英德市仁孚油气投资有限公司仁孚加油站申请建设。鉴于国土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5年10月9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清远市英94#、英99#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5〕2340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10月9日前有效。
(三)清远英德市大湾镇X406线青坑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71#编码英24#规划点)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徐兴枢投资的英德市兴昌加油站申请建设。鉴于国土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5年10月9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清远市英94#、英99#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5〕2340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10月9日前有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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