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

关于第117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14-11-05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商务主管部门(广州、深圳、汕头珠海除外),有关省属企业:

 第117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将于2014年11月10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期设置

 第117届广交会将于2015年4月15日-5月5日分三期举办,展区布局总体维持第116届不变,其中,第三期的医药及保健品、医疗器械/耗材/敷料展区合并为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

 二、展位申请时间

 2014年11月10日-12月15日

(品牌企业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月30日)

 三、展位申请程序

 请申请企业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展位,具体如下:

 (一)品牌展位确认(限第116届品牌企业)

 属第116届广交会品牌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确认第117届品牌展位申请,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其中,原属医药及保健品、医疗器械/耗材/敷料展区的品牌企业,可在原展区品牌展位总数范围内确认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的品牌展位申请。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可根据第117届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申请对应展区的一般性展位,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并按各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参展申请正式生效。省属企业相关材料报省商务厅贸易促进处。

 其中,申请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的企业,如属新申请企业(即非第116届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企业),请在线完成展位申请后,将参展申请表连同企业相关资料(包括产品目录,2014年对应商品出口额明细、国内销售额情况,知识产权与专利证书、境外商标、行业认证等)报所属交易团。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二)为进一步提升广交会专业化水平,部分有条件的展区将实行专业分区,企业申请展位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60%以上)选择申请展区项下的对应产品专区,作为促进参、采洽谈配对的参考。

 (三)企业须按网上提示要求准确填写企业简称,该简称将用于广交会展位图标示。

 (四)企业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

 (五)企业申请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农机(室内/室外)及车辆等展区展位,须填写最大展品的尺寸(长×宽×高)。

 (六)凡有刀具展品的企业在申请展位时须在“主要展品”项下如实填报刀具展品;届时如获展位安排,须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刀具展品,并登记备案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和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展位号,以及展示刀具的数量、型号、尺寸等资料。参展期间,刀具展品须按要求入柜上锁或固定锁住。

 五、参考信息

 广交会参展易捷通

 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

 广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广东省及各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联系方式.xls 

 特此通告。

 

广东省交易团

2014年11月5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填报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等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2014年(第一期)省口岸建设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的公示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