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申报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配套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06-24     点击量: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资助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6〕8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配套资助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6月24日-7月24日下午17:00时;

  (二)网上审核截止时间:7月31日下午17:00时;

  (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8月7日下午17:00时。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2.0(http://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并提交申请书。首次申报需注册新帐号。

  (二)网上审查。项目申请书经申报单位网上审核并提交后,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受理。

  (三)书面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申报单位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以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需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后,送至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一区、D53窗口。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单位申请,并按要求和时间统一推荐报送到市科技局。

  (二)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书面申请资料递交所属镇、街(园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市直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审查项目申报书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核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

  (三)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四)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叶婉雯

  联系电话:22831330

  (二)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一区、D53窗口

  联系人:谢凤娟

  联系电话:22835972

  (三)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联系人:钟颖

  联系电话:15812807194

  特此通知。

  

  附件:省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配套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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