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科技创新券申兑和服务机构入库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02-24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省科技创新券“科技惠企”专项行动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0〕39号,详见附件1)要求,2020年度省级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将于2月26日启动首批申领,并于3-4月陆续启动其余批次。为做好组织工作,推动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现将2020年度省级创新券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机构入库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广东省2019年度省级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19〕1123号,详见附件2)要求,为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等服务,且满足相关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可以申请入库“华转网”,经审核后授予“广东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资质,省科技厅将对“广东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科技服务给予适当奖补。

  请我市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及时申请入库,以便享受本年度省创新券政策。

  二、省创新券申兑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科技创新券申领和兑付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19〕1394号,详见附件3),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在“华转网”上成功注册后(创业者所在的孵化平台也要注册),可在各创新券服务机构网上商店下单采购科技服务,并领取省创新券。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可按照最高不超过服务实际金额30%的比例获得创新券政策支持(“科技惠企”专项行动期间提高到40%),年度累计资助额度分别不超过10万元和2万元。

  请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及时登录注册,并积极在“科技惠企”专项行动期间申兑省创新券。

  三、其他事项

  鉴于2020年度省创新券的申兑和服务机构入库通知尚未正式下发,请各有关单位先按照2019年度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如有最新要求,将另行补充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省科技创新券“科技惠企”专项行动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0〕113号).docx

       附件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广东省2019年度省级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19〕1123号).pdf

      附件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科技创新券申领和兑付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区字〔2019〕1394号).doc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4日

  

(联系人:成果科林炜聪、罗梅莹;联系电话:2283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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