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局在日常科技项目管理过程中查处了一起项目验收论文、整改材料造假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去年9月,我局在科技计划项目组织验收过程中,发现由东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承担的2个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中的5篇论文存在明显抄袭行为。今年5月,在我局检查该公司整改情况时,该公司向我局提供虚假企业职工参保证明材料。
二、处理结果
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处理如下:
(一)对涉案的2个项目作验收不合格处理;
(二)取消涉案的东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年内申报市科技项目资格,5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
(三)取消涉案论文的署名作者3年内申报市科技项目资格,3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
三、有关要求
此次为我局发现的首例论文造假、虚假整改事件,性质十分恶劣。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本单位科研诚信管理。我局将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特此通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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