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6号)、《东莞市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东府办〔2015〕25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科技与金融有效结合,满足实际贴息支出,根据实际支出情况,2017年第四季度贴息比例调整为25.02%。现将2017年第四季度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贷款贴息拨付给你们,请你们在收到贴息后,根据所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做好账务处理。
附件:东莞市2017年第四季度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贷款贴息拨付表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28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 程娟;联系电话:2283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