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的补充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8-10-09     点击量:

 

松山湖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粤科函管字〔20182025号,以下简称《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组织工作,在转发《预通知》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资料提交时间

为提高申报资料整体质量,准确预估奖项提名等级(按照《预通知》规定,提名者应合理选择一个提名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级参评),我们计划在提名截止时间前,以自愿为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辅导,对项目等级进行初步预估,供完成单位参考。为确保项目资料按《预通知》时间要求提交,请项目完成单位按以下节点做好资料提交工作:

(一)网络提交时间:2018103023:59前。请确保在该时间前至少完成一次完整的网络提交手续。

(二)专家辅导资料提交时间:2018103017:00前。专家辅导通过书面审阅项目资料的形式完成,要求参与单位提交完整的纸质资料一式三份(含提名书和附件),无须装订和签名盖章,结束后资料可退回项目完成单位。如项目完成单位不接受专家辅导,可不提交此项资料。

(三)内部公示时间:2018114日前开始公示,并应在1112日前完成公示。按照《预通知》要求,项目完成单位需按照公示表格式进行公示,请确保在该时间前完成。完成公示工作后请将截图或照片发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四)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18111317:00前。项目完成单位须在该时间前完成网上资料的修改完善工作。

(五)书面材料送交时间:2018112117:00前。

专家辅导资料、正式书面材料统一提交至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二、补充要求

(一)项目完成单位须提前做好成果登记工作。《预通知》要求“每个成果评价证明须分别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并提供有效的科技成果登记证明”,鉴于科技成果登记需时较长,请有意竞逐省科技奖的项目完成单位提前做好成果登记工作。

(二)项目完成单位在提交专家辅导资料时,应在“提名书——二、提名单位意见——对参评项目等级要求”中勾选计划申请的等级,作为提名单位确定提名等级时的参考意见。

(三)项目完成单位提交正式项目资料时,请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明确项目所提供的提名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四)项目完成单位提交正式项目资料时,须提交书面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封面章和骑缝章)1份。

三、其他事项

(一)由于申报时间较紧,且省科技厅尚未下达正式通知,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先按《预通知》和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完成单位准备相关资料;省正式通知下达后,有关工作安排以省正式通知为准。

(二)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服务科:莫伟杰、黄志立,22831314

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卢锦荣22992839、李茜22200197、郑芸22206570;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D701室;邮箱:dg22992408@vip.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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