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3〕45号)的要求,现对2011年立项的东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实施过程绩效评价(已经申请结题/验收并已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的项目无需再次提交),为做好该项工作,请有关单位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填写《2014年度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数据统计表》,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及扫描件于4月28日前发电子邮件至kjj22831340@126.com。
附件:1、2011年东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清单.xls
2、2014年度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数据统计表.xls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吴毓红 覃逸,2283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