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东委发〔2014〕6号)的要求,组织企业申报省级工程中心事项纳入今年市委督查室的考评督查事项。为做好省级工程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深入企业了解,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工程中心,要求每个镇街、园区组织不少于2家企业申报省级工程中心。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http://pro.gdstc.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6日下午5:00,市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下午5:00,书面申报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2014年8月15日下午5:30。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下午5:00。
附件: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联系人:杨云生、黄锦河, 22831381、2283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