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在全市营造崇尚科学、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市科技局和市科技馆协商,决定在市科技馆二楼报告厅设立“科技讲堂”,每月免费开放一天供有关单位组织开展讲座、论坛用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时间
固定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四,如确因主讲人时间安排需变更的,请提前一个星期提出变更申请。
二、使用范围
讲堂主题和内容必须与科技密切相关,免场地费。各机关、事业单位、镇街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平台、科技企业、科技服务公司等皆可申请使用。
三、申请办法
各申请单位填妥《东莞市“科技讲堂”申请表》,并于使用当月15日前发回市科技局办公室。邮箱:449020220@qq.com,联系人:袁嘉荣,联系电话:22831335,传真:22831304。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