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创业投资基金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单位为国际或国内领先的基金管理机构,符合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十二五”规划,符合对应专题申报指南的要求。
二、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各有关机构可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www.gdbs.gov.cn)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等申请资料。
三、本年度重大科技专项创业投资基金项目分两批申报和受理。
(一)第一批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和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下午17:00,书面申报纸质材料(通过网络系统打印,并附电子版光盘1张)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下午17:00。各申报单位必须在2015年5月11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送至市科技局政策调研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第二批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和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下午17:00,书面申报纸质材料(通过网络系统打印,并附电子版光盘1张)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下午17:00。各申报单位必须在2015年9月4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送至市科技局政策调研科。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科技厅相关人员联系咨询,以省科技厅答复为准。
联系人:市科技局政策调研科 肖驰宇、张媛
联系电话:22831347、22831324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区7楼711室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创业投资基金的通知 》,请点击网站链接: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28975468538-8162850326014644473.html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