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切实做好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2015年5月30日已到期验收的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抓紧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于7月31日前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中提交验收申请。
二、已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了验收申请并审核通过的,按要求尽快将项目验收书面资料报送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或市科技局相关职能科室。
三、对7月31日前未提出验收申请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查明各项目拖延验收申请的原因。各项目承担单位于8月30日前填好《省科技计划逾期项目清查清单》(附件1)报送市科技局相关职能科室。
联系人:
产 学 研科:温丽娜,22831315
高 新 科:洪能、黄志立,22831334
发展规划科:黄自强,22831375
科技合作科:覃逸、吴毓红,22831341(社会发展、农村领域)
尹金宝、张玉辉,22831342(国际科技合作)
科技成果科:郭德,22830058
条 财 科:韩燕玲,22831381
业务受理大厅:谢凤娟,22830056;李桂雯,22830059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