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受理2017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7-10-30     点击量:

松山湖(生态园)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340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项目受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省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支持领域

    优先支持人工智能、健康医疗、第三代半导体、激光产业、机器人、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详见《2016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领域》(附件2)。

 三、申报类型:

   (一)一般创新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开发适用新产品及新工艺,或为产业链上游企业提供配套的技术、产品及服务,企业开发的产品、工艺、技术或服务能解决现实问题,并在技术、标准、效益等方面有相对明显的提升。   

(二)重点创新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或在重点行业或技术领域实现突破,能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

、申报程序

(一)填报

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219.130.55.161/ujet/)填写申报书(科技业务中心—项目申报—2017年项目—2017年省创新资金。首次申报的单位注册新帐号。

(二)审核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书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网上进行审核受理。

(三)报送

申报单位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份),经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

所有书面材料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请提交截止时间:20171127日(星期)下午1730前。

(二)镇街(园区)科技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17121日(星期17:30前。

(三)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7126日(星期17:30前。

)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128日(星期)下午17:30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

、注意事项

(一)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必须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

地址:南城区元美中路2号东莞市技术博物馆1楼

    联系人:谢凤娟 李桂雯

    联系电话:22830056  22830059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7

联系人:熊振伟

联系电话:22831334

特此通知

 

附件:1省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16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领域

   3、可行性报告模板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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