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修订)》(东府〔2016〕20号)和《关于确定2017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认证后资助项目的通知》(东知〔2017〕7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给予东莞市奥能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等216家企业资助,10万元/家,资助资金共2160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准则或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知识产权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认证后资助项目资金拨付表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0月25日
(联系人:吴城;电话:2283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