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学会、协会、研究会,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直属事业单位:
为表彰2012年度东莞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表彰先进管理办法》(东科协〔2009〕36号)规定,市科协决定开展2012年度东莞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先进集体推荐评选
1、东莞市科协组织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奖励30个左右,各组织对照科协组织先进集体评选条件确定是否申报。
2、东莞市先进企业科学技术协会:评选表彰奖励40个左右,各镇街科协参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企业科协和农技协进行初评,择优向市科协推荐1—3家。
二、 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
1、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奖励60名左右,每个市直学会向市科协推荐1名,各镇街科协在统筹考虑各企业科协推荐的人选基础上,向市科协推荐1—3名。
2、东莞市先进科普工作者:评选表彰奖励60名左右,每个市直学会向市科协推荐1名,各企业科协和科普机构向所属地镇街科协推荐1名,各镇街科协在统筹考虑的基础上,向市科协推荐1名。
3、东莞市企业科技工作优秀会员:评选表彰奖励50人,每个市直学会向市科协推荐1名,各镇街科协在统筹考虑各企业科协推荐的人选基础上,向市科协择优推荐2—4名。
三、有关要求
1、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表彰先进管理办法》(东科协〔2009〕36号)规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组织推荐评选,确保质量,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2、各推荐单位可登陆东莞科普网(www.dgkp.gov.cn)下载《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表彰先进管理办法》和有关表格,推荐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纸质件(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于2012年11月10日前报送市科协(学会、直属事业单位报学会部,镇街科协报科普部)。
联系人:刘志亮(学会部) 电话:22119671
黎惠贞(科普部) 电话:22119672